我們的信仰生命由道種開始:道種在我們心田中札根,發芽,生長,長出枝葉,結出果子;而我們的歌頌與敬拜是對主道與愛的回應,始於上帝的話語,並以之為中心。聖經中有不少以植物為喻的經文:如福音書中的芥種、葡萄樹及詩篇第一篇栽在溪水旁的樹等,都是大家不陌生的,我在此則借植物生長的幾個階段為喻,思索我們的歌頌與敬拜。白居易曾與元稹詩論詩歌:「感人心者,莫先乎情,莫始乎言,莫切乎聲,莫深乎義。詩者:根情,苗言,華聲,實義。」我就借此闡釋:
根情者,植根上主的愛。
對基督徒來說,信仰歸結到一個字,就是「愛」,是生命與信仰的根本。
上帝是愛,祂先愛我們,我們才可以愛。
祂因愛創造;天父未因我們得罪祂而捨棄我們,祂長存的愛見於祂如慈父長久期待我們浪子歸家,更見於差祂愛子臨世施拯救;基督因愛而紆尊降世,甘受屈辱苦難,十架犧牲,成就救恩,祂的愛激勵我們;聖靈因愛護持眷佑,光照引領。我們讚美歌頌是因上帝的本性與作為的一種愛的回應。這是我們要緊記的。
苗言者,長出言傳的苗。
信徒因着「心裏相信」、受感動而作「口裏承認」的認信是崇拜行動的開端。
這些言辭話語在崇拜裏可以是宣告、祈禱或歌頌等不同的形式。
世界的開創乃源自上主的話語,人神的溝通話語是非常重要的媒介。
詩歌的創作因着人的感受而發言,如尚書所謂:「詩言志,歌詠言,聲依詠,律和聲。」言傳是神人對話中,上帝先向人發言,人作回應;而人的回應既依循主道,也言說心聲。
華聲者,開出頌讚之華(花)。
詩詞經譜上音樂成為歌,其音樂美就可使言辭升華,也彷如給文辭穿上華美的衣服,植物披上花朵(華/榮都可以指花朵)一樣。詠者,從言從永,長言也;樂記也有云:「歌之為言也,長言之也。說之,故言之;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;長言之不足,故嗟嘆之;嗟嘆之不足,故不知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也。」而基督教合唱指揮大師馬革順稱歌唱為語言的慢鏡頭。
上述三者均指合律的音樂之聲比普通的言語更具和諧美感,更適切用作讚美上主的美德。言辭與音樂結合,在傳情達意上具感染力,觸動心靈,在集體敬拜時更將不同會眾的心靈結連起來,聲合為一,為主作見證,歸榮主名。
而且在表達方面更可配合具美感的肢體動作──舞蹈──更美上加美(一些教會崇拜裏更有禮儀舞蹈)。
實義者,結出生命果實。
深深地感動人心靈的是內容豐美果實,且可給人深遠的影響者。
詩歌的頌唱若能將詩人、作曲者、演唱者所信、所感、所悟、所經歷者以高度效能的演繹傳意,更能使人生命得造就。若蒙聖靈感動,生命更結出美果;真誠敬拜者就是愛主守道的人,他們的生命必果子纍纍。
媒介就是信息;信仰內容要化作音樂藝術的載體;道成肉身,也要肉身成道。傳意要有意義,要傳出意義,就要真誠地將心意、情意、意志表達。溝通的意願也是不可或缺的。在音樂藝術果效上更要注意意象及意境的表達及營造,但總要真誠。
由是觀之,詩歌與音樂藝術以至崇拜的內容與形式可以看為一個有機生命體,是有密切關係,有一致性的。相似地,我們的作為與存有其實也不可分割的,我們是個怎樣的人,就會影響着我們怎樣相信,也影響着怎樣說話與歌唱;反之我們怎樣相信,怎樣說話與歌唱,也會影響着我們人格的形成(becoming)。
蔣慧民執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