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「奇怪」的社會現象說起
「近月有兩位認識多年的朋友(傳道和牧師)告之,他們一家將會移居海外;一位三月去台灣,另一位六月去英國。當聽到愈來愈多的人要移民,愈來愈多的人因參與過去一年多的社會運動而被捕和受審,很多人失業,不少商鋪結業……這一切都令人傷感、難過。然而,股市仍是在熱炒,樓市不跌反升,當權者仍是趁勢不斷加強操控和轄制。總是感到有點「奇怪」……雖然感到奇怪,其實一點也不奇怪,因為人性就是自我中心,人在各自追求一己利益,滿足一己欲望,是「正常」的人性表現。
再思「跟從主」
從聖灰日(大齋期首天)開始,我的內心就不斷響起「謙卑、順服、捨己」;相信是主今年特別提醒我,要從祂自己的榜樣學習。這星期多默想馬可福音第八至十章,想到耶穌在成就救贖之工時「受害、受死、復活」,也呼召人跟從祂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」(可8:34)。當門徒爭論誰為大,之後又有雅各和約翰請求耶穌給他們特殊待遇(可9:34、10:35-37),耶穌藉著教導門徒「作眾人的僕人:為小、為最末後的」(可9:35、10:42-45),說明「跟從主」的意思,就是「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」。捨己,與自我中心、只顧追求一己利益和滿足一己欲望的「正常」人性相反。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意味著要為主和福音捨棄(可10:28-31),要有為義受苦、為主受苦的心志(參彼得前書第3-4章)。捨棄和受苦,是與追求擁有更多、一味追求幸福和成功的人性相違背的。最後,讓我們藉著主「顛覆人性」的教導彼此勸勉:
耶穌叫了他們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知道,外邦人有君王作主治理他們,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。但是在你們中間,不可這樣。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要作你們的用人;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,就要作眾人的僕人。因為人子來,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」(可10:42-45)
耶穌親身走過受苦、受害、受死的路,為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當然,耶穌是惟一能作人贖價的救主;然而,耶穌如何服事,如何捨命,正是專心跟從主的人一生要學效的功課!
蕭仲駒牧師
2021年3月7日